首页 > 品牌导购 > 查看内容
  • 分享到

数字资产的三个维度

2018-08-05 09:29

来源:黄震互联网金融

作者:方圆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对数字资产的主导权逐渐从机构分化到个人,大量金融产品的用户端从银行柜台过渡到个人电脑和手机,越来越多的资产形式可以进入数字空间。这一时期出现了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方式,还出现了人人贷等网络借贷途径,其背后是消费者的个人金融资产实现了数字化,消费者对数字资产拥有了越来越多的支配途径,个体的意志在金融交易中占据了一定的权重。但是消费者的权利还远未达到能与机构相抗衡的程度,网络借贷恶性事件频发便是一大证明。

机构与个人在数字资产权利分配中的不平等,与互联网底层技术的设计有一定关系。这一时期互联网的基础协议是TCP/IP协议,它的缺陷在于,它只能实现信息无限复制,却无法保证价值的安全转移。TCP/IP协议允许一定的错误率,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原来的数据可以被不断改变,某个单点数据的更改通常十分隐秘,很难立即被全网发现。因此TCP/IP协议上的互联网能够实现信息的高效低成本传输,却不能帮助实现资产的价值转移。这就导致了每一笔交易都要经过作为中心节点的互联网机构确认,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性。互联网机构扮演着信用背书的角色,来保障数字资产的转移不会被任意篡改;同时也掌握了大量用户信息和交易资源,垄断了数字空间的交易渠道,成为侵蚀个人权利的危险存在。


标签: 数字资产
发表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