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迹象表明,世界各国政府在加密货币的地位上达成全球共识是多么困难。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各国内部几乎没有达成共识,更不用说在这些国家之间达成共识了。这一点在美国是最明显的,在美国,五个独立的机构就决定着加密货币有着各自不同的分类。
首先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该委员会直到今年6月才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证券,这意味着人们投资的资产预期会得到回报。例如,今年3月,该公司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表示将对通过交易所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任何东西进行监管。
“许多这样的平台提供了一种交易资产的机制,这些资产符合联邦证券法的“安全”定义。如果一个平台提供的数字资产是证券,并作为联邦证券法定义的“交换”操作,那么该平台必须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为国家证券交易所,或者不受注册。”
在这一消息公布后,比特币下跌了10个百分点,但其他美国当局和机构的声明与美国证交会关于加密货币是证券的说法不同。因为,同样在3月,纽约联邦法官裁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可以将比特币和其他货币作为商品进行监管,使其与黄金、石油和咖啡的价格保持在同一水平。
如果这还不够让人感到困惑的话,美国国税局(IRS)自2014年3月起就将加密货币定义为应税资产,当时它宣布:
“出于联邦税收的目的,虚拟货币被视为财产。”
观察人士认为,三个独立的定义已经足够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另外两个机构将加密货币视为货币。美国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是美国财政部负责执行经济制裁的部门,其中可能包括对某些加密货币的制裁(例如,Petro今年4月,该公司宣布将以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方式对待“虚拟货币),这使得任何处理一种被经济制裁的加密货币的人都有可能被起诉。
同样,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主持非法使用资金,包括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该公司在2013年3月更新了其规定,以覆盖所有“创造、获取、分发、交换、接收或传输虚拟货币的人”,这需要交换(分类为“货币发送器”)来实现你的客户(KYC)和反洗钱(AMC)的措施。通过扩大监管,它将加密货币引入了货币概念,而其他政府机构则将其归类为商品、安全或财产。
当然,这样的分类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但它们却给那些想要理解他们合法使用加密货币的个人和企业带来了困惑和复杂性。幸运的是,有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上述一些机构开始在共享定义上趋同。
今年6月,美国证交会终于澄清,它不认为比特币或以太坊,因为它们是市值最大的两种货币而作为证券,它将把重点放在最初的货币发行(icos)上。在此之前的一个月,CFTC委员Rostin Behnam发表了一篇演讲,强调了他的委员会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之间日益加强的合作。
“我谈到了我在CFTC和SEC协调规则方面的立场。考虑到大量注册的市场参与者和重叠的政策,CFTC和SEC有一个真正的机会来协调冗余的规则,让市场参与者和监管者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这些措施是适度和初步的,但考虑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再将比特币和以太坊作为证券,它们至少缩小了美国加密货币的范围。尽管如此,他们仍然不是法定货币。尽管这样,并没有阻止成千上万的美国人,接受以比特币或其他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企业。